引用:
原帖由 chinacity1010 於 2006-9-6 04:55 PM 發表
但係唔係又一種叫做包先唔包後既咩?
仲有就係如果打牌要留牌既話就需要包輸,即使唔係九章落地…生章牌就要包輸…(不過唔記得左淨番幾多隻牌先至要包)
五子包生
[Lecture] 第22課 五子包生
第五章 包牌
第四節 五子包生
牌例中已定,不必下檯再言明的條例之一是「五子包生」。
甚麼是「五子包生」呢?那就是在臨旺牌前的每人所掉那張牌,假如是檯面上未露過面的生章,而果然為人胡出來的話,出銃的人需要包輸。
這一條例的設立,是為了使各家不玫到了那最後關頭,依然不顧死活,亂掉生章,令到同檯別的兩家人為他所累而亦要輸錢。
「五子包生」中的「五」會有些人不大明白,即然說是四家人每家最後掉的一張牌,也不過是得四張,從何而定出了「五子包生」的那個「五」來呢?
問題就在,因為麻雀的傳統規例,最後摸牌上手的一家是「有上無落」的。換言之,他若摸牌進去果然合用而胡出,變了自摸,就再多加一翻「海底撈月」,但若是胡不了,他亦不需要再掉一張牌出來,因為在他一摸而無結困之後,這副牌是已經踏入旺牌階段了。
有人認為最後摸牌一家,既有「海底撈月」的特惠,又「有上無落」的特權,可以說是佔盡了一切便直,所以最後摸上那一張牌以後,照理是應該掉回一張下來,假如亦沒有人胡他這是後一張,才應算是旺牌。
但因傳統牌例,根本上是始終以「有上無落」為基本原則的,所以變了摸倒數第五張的人才有資格摸最末的一張牌,而在摸了到數第五張後,他便掉出他本身最後的一張。
不叫「四子包生」而叫「五子包生」,最主要的理由,當然就是在這麼一點上。
「五子包生」是所有牌局都應遵從的條例,因為臨旺牌不應掉生章,這一點道理,凡人皆知。
但另有一條牌例,稱為「七子包翻」,這一條例就可以說是軏全沒有理由的。
假如你說,翻子門風比較容易令人食較大的胡,所以臨近旺牌便不宜將之輕易放出。
這一種邏輯,驟聽或有多少理由;可是為甚麼要用「七子包翻」那個「七」字呢?
「五子包生」是每家最後一張掉的牌,不宜掉生章;如認為生章的翻子門風不直亂放,亦起碼應該將之訂為「九子包生翻」。
因為「七」(其實就是只有「六」張掉出)並不是麻雀檯中的一個整數。
「五子包生」是完整的每人負起一張牌的責任,「七子包翻」卻是四人中只有兩個人要負同樣責任,其他兩個則完全不需要負。
麻雀的規例是有賞有罰的,而對各家都應該是完全公平的。
任何一條牌例對其中兩家有利,而對其他兩家卻不利,就不是條好的牌例,而且必然經不起時代的考驗,遲早會受淘汰的。
若一定要各家負最後一張的生章責任及最後兩張的翻好門風生章責任,那麼不應是「七子」之數,而應該將「七子」變成是「九子」,這才是對四家都完全公平的。
此外,說到了「包翻子」這個問題,又未曾明確地指定是只包「生翻」(即翻子門風的生章),抑或是「熟翻」(熟章的翻子門風牌)亦一併要包。
假如要執行此例的話,起碼要特別指定是「九子包生翻」才合,而熟章翻子是不包輸的。
至於這種生章包輸的牌制,是不問食胡的人究竟有多少翻,都是由出銃戈照包如儀的,有時只是食一鋪很小的胡,那麼包起來便無所謂了。
(擇錄自《麻雀法庭》----簡而清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