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十年間,忽然有人將原本的制度改了,卻不是令七花八花加底翻數,而是認為只要手拿到七隻或八隻花,就己經算是食胡,稱為「花胡」。即使手上的牌是未成搭未叫胡的,亦一樣算是已經食出了。
這一點,就與麻雀的基本原則頗有牴觸。
因為將花的重要性加強到比較其他的麻雀牌還大,這一點是絕對不成理由的,而且本身亦很犯駁。既然只要摸到七隻花就已經食三翻的胡,那麼如何還可能有八花同聚一家的場合出現呢?
唯一可能性是高度假設到極點的,那就是在莊家還未開始掉一張牌前,已經有人將八隻花全部都摸到手上。
所以花胡實在是一種不足效法的麻雀玩法,將麻雀的技術重要性拉到很低很低,甚麼都靠幸運,遊戲本身的本質也轉變了許多。
擇錄自《麻雀法庭》----簡而清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