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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日記/有甜】BDSM女王的日常生活(11月20日更新) 第1 - 96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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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愛的點滴


今天早上,接了一個早上九點正的調教,地點在中西區的酒店。我試過最早的調教,是在早上七點。


中午要跟男友約會,時間上挺緊逼。於是我六點就起床,好趕在八點半趕到酒店,提早開始調教,反正客人也希望越早越好。


老大笑,「你起得了床麼?」


我說,「你說什麼?你以為我還打算睡覺嗎?」


那是開玩笑,覺當然還是得睡的。只是如果明知第二天一早要起來,當天晚上會睡得很淺。鬧鐘一響,馬上就走火警似的跳起來了。


調教過程很順利,客人提早十五分鐘完事,我還有時間聊了一會兒才走。客人對調教很滿意,表示短期內還要再約。我聽了很高興,但姑且抱觀望態度。爭取到客人再次約見很重要,建立固定的客源,在淡季會起到積榖防飢的作用。


離開酒店,怱怱趕去中環坐巴士回家途中,我看見兩個牽著手的女孩子。她們年齡相約,大概二十多三十歲的模樣。她們盈盈細語,很愉快似的。說著,作男孩子裝扮的那個,執起女朋友的手吻了一下,並微笑看了她一眼。之後她垂下眼睛,繼續聽女朋友說話。


多麼溫馨的畫面。吻手是很愛憐很喜歡一個人,才會突發奇想而做的動作。單純而輕柔地,想感受對方的觸感。


這麼相愛的二人,是男孩還是女孩,有什麼關係?


雖然工作提早結束,現在坐車回家,換過衣服才去赴男友的約,時間尚算充裕,但我還是加快腳步。


要進入IFC時,我被前面一對行動緩慢的夫婦阻住了。我心急地繞到旁邊,想先他們一步進入商場。誰知裡面剛好有人推門而出,擋住了本來想從側面搶攻的我。


這個時候,我有三個選擇:一)不管三七廿一,搶在他們前面逕自拉開門進去。但這樣做非常非常無禮;二)站定不動,讓他們先進; 三)索性大方點,替他們開了門,讓他們進去。


雖然我是女人,但在這種情況,我傾向紳士作風。無論對方是誰,我都選擇三)。


在香港,做這種動作往往會讓自己淪為門僮或保安。因為經常嘲笑內地人沒文化的香港人,自己本身一樣沒什麼禮貌。你開門讓對方先出,無論男女,只會直行直過,當你透明,萬試萬靈。


以前我會生氣,現在不會了。我自己的禮儀和教養,人家沒必要感恩,我也毋需因為別人而改變。


我拉開門,做個「請」的手勢。兩夫婦抬頭對我微笑,做丈夫的連忙向我點頭致意:「謝謝,勞煩你了。」他的手輕輕攬著太太的肩膀。我看一眼,太太似乎是懷孕了。


我不曉得那位先生平時是否一樣如此有禮。如果他是因為太太的緣故而有此舉動,我想,那也是一種愛的表現。


我待他們進去了,又繼續趕路。


無驚無險,我準時赴約。但因為太早起床,我又睏又倦,常常偷偷別過臉去打呵欠。儘管我盡量掩飾,卻還是被男友看見了。


「你看你,累成那樣子。早點回家去吧?」他說。


我心裡很抱歉,覺得掃了他的興,剝削了他的權利。但我實在挺不住了,只好同意。


祖先保佑,坐地鐵回去時有位子坐。我第一時間靠在男友肩膊上,抱著他的臂膀打個盹兒。


我的睡眠質素很差。無論正正經經躺在床上睡覺,還是在車上打瞌睡,都一視同仁,半夢半醒。但很奇怪地,如果靠在男友身上打盹,我可以睡到口水流得他滿身,儀態盡失。


下了地鐵,轉乘巴士回家。男友說,「我送你回去好不好?我怕你睡過頭,要走回頭路回家呢。」


我連忙擺擺手,「才不要!待會人家靠著你睡得香香的,又要被逼起來下車,那樣更慘!」


自己坐車,自然打醒十二分精神。有人保護,人就軟弱。身邊沒人,就得靠自己了。


下了車,順道去市場買菜回家。我家一向採分工制: 我買菜和洗碗碟,媽媽燒菜。我不是不會做飯,只是十分討厭這個工作。


在菜市場經過香燭店,看見紙紮的男女皮鞋。


我家是傳統中國家庭,過時過節會燒金銀衣紙。我剛才說過,我家的分工制是我負責買和洗,媽媽負責煮。所以買金銀衣紙祭神,也是我的範疇。


一般神祗的衣紙,已有規定,沒有變化。但我家神台,還供奉了已故的爸爸和外公外婆。燒給他們的貢品,則比較靈活。買四時衣物之類的,有時也挺好玩。跟自己去鳩嗚,幾乎有同工異曲之妙。


我以往買的祭品,都只是衣服,從沒想過要買鞋子。今次見到了,看著有趣,便跟據我所知道各人的衣著品味和愛好,買了三雙鞋子回家。


媽媽見到了,驚喜地說,「怎麼那麼有新意,今次買鞋子回來啊?」
我正忙著寫作,隨口答道,「碰巧看見便買回來。」


寫作,吃飯,看電視,洗澡,邊看電視邊寫作。媽媽看了非看不可的最後一齣電視劇後,終於心息,關電視並上床睡覺。房子裡的活動,漸歸平靜,只剩下我一個坐在客廳,挑燈夜寫。


抬頭一瞥,看見剛才買回來的三對紙皮鞋,擱了在神台上可以伸縮的祭品台上。一定是媽媽看著心裡高興,便放到神台上,好讓爸爸和公公婆婆看看新皮鞋吧。


望著那三對排得端端正正的皮鞋的後鞋,我赫然察覺,一個人生命中最重要的三個人:配偶,父親和母親,媽媽都已經全部失去了。


爸爸在我小時候過身,但我到今時今日都不能釋懷。不說笑,我是連《爸爸去哪兒》都不能看的。媽媽作為成年人,可想而知她的痛比我更錐心。


在我的人生中,媽媽比任何人都來得重要,其次一定是男友。要失去這兩個人,我連想像都不能超過一分鐘。

買幾件紙紮品,我沒有想太多。我只當是一個任務,可以的話就把它做好。但對於媽媽,那大概是無可奈何之中,唯一可以讓她對思念的人,訴說她的愛和情意的表達方法吧。

還有嗎?期待。

引用:
原帖由 香港女王 於 2019-9-29 03:15 PM 發表 查看引用來源
九十)愛的點滴


今天早上,接了一個早上九點正的調教,地點在中西區的酒店。我試過最早的調教,是在早上七點。


中午要跟男友約會,時間上挺緊逼。於是我六點就起床,好趕在八點半趕到酒店,提早開始調教,反正客人也希望越早越好。


老大笑,「你起得了床麼?」


我說,「你說什麼?你以為我還打算睡覺嗎?」


那是開玩笑,覺當然還是得睡的。只是如果明知第二天一早要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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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一)小時候

起初,客人的要求很簡單,不過是一般的戀物、羞辱、肛調等等。


然後,客人開始談及自己的性幻想。他說,「女王,你喜歡角色扮演嗎?我最喜歡爸爸和女兒的場景了。」


對於這個場景,我有兩極的想法。


我不管道德問題,人家要做什麼也不干我事。總之我本人對家族成員毫無幻想,也完全不能接受亂倫。但是我卻相當喜歡客人扮演嗲哋的遊戲。


「那你是想做嗲哋囉?」我笑。以為客人想要的,是爸爸偷食,被女兒發現,然後發展成女兒懲罰或威脅爸爸的無稽故事。


「不,我想做被爸爸欺負的小女孩。」客人說,「我想穿成十六歲小蕩婦的模樣,粉紅色的公主裙,然後被爸爸強暴。」這個反串的場景,倒是新鮮。


「其實我小時候曾經被性侵。」客人忽然講出驚人歷史,「在現實中我肯定不會做出同樣的事,也不想這種事發生在任何人身上。我知道聽起來很怪,但事實上,我很慶幸我有過那種經歷。就是它,將我帶進性虐的世界。」


我的心沉吟了一下,然後平靜地說,「 我明白。偶然,我也會用以前在巴士上被非禮的事,做為性幻想的內容。」


「太好了。」客人高興地說,「那時你多大?我十二歲。」


「我是青少年時期。」我說,「是怎麼發生的?」


「說起來,他其實部署好一會兒了。」他說,「先給我飲料和食物,跟我談天,逗我笑,令我覺得安全和安心。然後,他開始輕吻我和抱我。


過了一段時間,就叫我給他口交,並綁起我,打我屁股。


每次他都在我父母不在家的時候,在我家的遊戲室做這些事。」


「怎麼聽起來十足那些教會醜聞。他是你的保姆嗎?」我問。


「他是我的堂哥。」


「他是怎麼讓你給他口交的?」我問。


「開頭是很溫柔的,讓我慢慢地把他舔乾淨。經過幾次後,就開始放進我的嘴巴裡,把我嗆著。


現在想起來,我又硬了。


我以前覺得很羞恥,但現在已經明白了,那是我的一部分。」


「你沒有想過拒絕嗎?」我說。這是我每次看到性侵的故事時,心裡都存在的疑問。


「我有試過。但在我十二歲時,很仰慕他。」


「還是其實在他要求之前,你已經想那樣做了?」


「老實跟你說,是的。」


「你跟多少人說過這件事?」


「你可能會覺得很驚訝,但只有你和我以前的女主人知道。」他說,「女王,其實我是潛意識想我的堂哥那樣對待我,對吧?」


如果他是自責而內疚的,我會告訴他「不對」。但他明顯是興奮而期待的,所以我說,「對的。」


果然,他說,「我也覺得是這樣。現在想起來,我其實還挑逗他了。」


「你果然是一個小蕩婦。」我順著他說,「來吧,甜心,給嗲哋看你的小褲褲。」


不時會有客人聲稱因為小時候遭性侵, 而導致日後沉溺特殊性行為。綜合多次經驗,當這些客人提及自己遭性侵的往事時,有兩種很不同的模式。


多數的一類,會十分主動而熱切。即使你不問,他們也會急不及待,把過程鉅細無遺地和盤托出。


無獨有偶,他們的故事都跟色情小說很類同:父母把他們託管在親戚家裡,嚴厲的姨媽或姑姐常常會因他們犯錯而懲罰他們,包括要他們跪下吻高跟鞋、脫下他們褲子打籐或用手打屁股,甚至打他們的小雞雞。但姨媽姑姐也有慈愛的一面,會在他們乖巧聽話時奬勵他們,會一邊摸他們的頭,一邊讓他們含著她們的乳頭,作小嬰兒吃奶狀。偶爾,還會玩玩他們的小雞雞。


在我聽來,他們的故事九成是假的。哪來這麼多咸濕姑媽賤姪仔?小孩頑皮,用籐條打打屁股或許有之。但吻高跟鞋?吃奶?算了吧。
另一類,要在聊了一段時間之後,才會在談起性幻想時,忽然帶出。他們不會來不及告訴你侵犯過程,但當被問到了便會如實作答,然後越說越興奮。他們的故事不一,而且比較像紀錄片那些真實個案,就像以上客人的故事。


有一位客人,他絕對是異性戀,但最令他興奮的幻想,是扮作小女孩,為男人提供口交和性交。當我操他時,他總是大叫我「媽咪」。
相識一年後,他才漸漸透露,小時候無論做什麼,都滿足不了望子成龍的富豪爸爸。他常常受到體罰,獨自流淚到天明。即使後來長大成人,成為業內非常成功的人士,但爸爸還是看不起他,覺得他的成就不過爾爾,跟自己無法相比。


如今爸爸年屆古稀,已經退下戰線。較早前,父子倆在一次深入交談中,前嫌盡釋,重新培養感情。


如果是電影和電視劇,這就是大團圓結局,但我們不活在劇本中,我們活在現實。


現實中,客人仍然活在父親自小烙下的陰影中。有一次,他的敵人身上有某種很像他父親的特質,他便不能自已的膽怯起來。


現實中,他變得很想討好男性。在工作和日常生活裡,他當然不能流露這種渴望,於是只能在性行為上宣洩。他很想給男人口交和性交,令對方高興,然後得到讚賞。


「你會瞧我不起嗎?」客人有點擔心地說。


「你也未免太低估我了吧?」我說。


「那你覺得我會是個同性戀嗎?」客人還是有點擔心地說。


「 同性戀是不會,你又不是想跟男人搞戀愛約會接吻那一套。」我說,「只是口交和性交的話,不過是性行為而已。」


「如果我不是同性戀,為什麼我那麼想跟男人有性行為呢?」


「玩女人玩得多,便想跟男人試試看,搞搞新意思,跟有些人找變性人玩是一樣的。上帝造人,不是男就是女,性器官統共就得那幾樣,實在沒什麼選擇。」我說,「其實那也沒什麼大不了,不必把事情嚴重化。你不是要討好任何人,也沒那個必要。那只是不同的性行為,你就是想試試看,僅此而已。說不定你試過後,覺得不外如是,不想再玩呢。」


「是的,就只是想嘗試不同東西,僅此而已。」客人安心地說,「我不是同性戀。」


「不,你不是同性戀。至少我不覺得自己長得像男人。」我說。


小蕩婦客人跟我說,想我多找個女孩子跟他一起扮小女孩。我跟小女奴說了,她哈哈大笑,問我,「主人,難道您不會覺得他們很變態嗎?」


不曉得從何時開始,小女奴開始用「您」這個敬語來稱呼我。我沒有說什麼,免得她沾沾自喜。


「如果我對他們有一定認識而覺得他們的故事是真的,不會。」我說,「要尊重客人。有時他們未必只是隻單純好色的狗公,而是有更深層的原因也未可知。我發覺,人有扭曲行為,很多時是跟童年生活有關的。」


「沒錯,就像我。」小女奴說,「那您會同情他們嗎,主人?」


「我會的。」我說,「他們跟我說,我就聆聽。 只要他們不做出傷害他人的事,我不會批判。」


「那主人,調教時我可以穿新買的粉紅色小兔子内褲嗎?很可愛的!我有很多粉紅色的東西,可以由頭穿到腳!」小女奴興奮地說,「客人不是喜歡粉紅色嗎?我最喜歡穿粉紅色了!」


粉紅色小兔子內褲,我的天。我趕緊到網上商店,開始瀏覽可以讓她在調教時穿的衣服。

九十二)有朋自遠方來,不甚樂乎(上)


日誌不是太按時序。因為有時當天太累太忙,還未來得及寫當天的事,卻又想完成前一日未寫完的文章,所以就有點混亂。請多多包涵。


周五晚上,跟男友外出回家後,躲在睡房埋頭寫作。住在內地的舅母和表妹打電話來通知媽媽:「我們明天下班後來看你。」


她們用微信視訊,對話聲音大得似環迴立體聲。天氣熱,打開了大門,我相信全層樓都聽到了。


我迄自在睡房掉下巴,媽媽已經一口答應:「好啊。什麼時候來也可以。不過我後天有演出,明天要去綵排,一大早出門,要晚上才回家。叫我家妹妹來接你們就好。」


喂,這位太太,你家妹妹可沒答應吧?


我待她們對著電話互相大叫大嚷完畢,便馬上跑出客廳,叉著腰說,「你有話要對我說吧。」


媽媽一派輕鬆說,「你不都聽到了嗎?明天去車站接她們吧。」


我生氣,「人家是來看你的。你自己沒空給人看,卻把責任推給我。我明天約了男友耶!」


她說,「那你叫她們晚點來不就好了?」


我指著鼻子,「我叫?」


我不是不喜歡舅母和表妹,但我很怕麻煩。我和媽媽兩個超級懶蟲,一早把家裡變成懶人天堂。有客人來留宿,表示我得把睡床讓出來,把沙發收拾好然後當廳長。睡哪沒關係,「收拾」則是個大課題。只需要認識我一分鐘,都可以知道我對家務深惡痛絕。


第二天早上,我施展奸計,跟表妹說:「你今天傍晚才下班,來到我家都半夜了。那麼辛苦幹什麼?還是算了吧。」


「也好。其實我下班後還得把工夫拿回家做。」表妹說。我剛鬆口氣,她又說,「那我們趕在明天早上來好了。」


嘖,趕什麼?在家休息不好嗎?


「我看你工作真忙。其實太累也就算了吧,下次再來也沒關係,反正我們還會活著好一陣子。」我打個哈哈。


「不累。我很久沒見你們了。姑媽眼睛不好,上次沒回來給爺爺嫲嫲(也就是我的外公外婆)掃墓。難得我跟同事調了假期,就想來看看姑媽和表姐您了。」


奸計雖一時未能得逞,我還是作最後掙扎,「你真有心。不過不用有壓力就是,你今天晚上看工作進度如何,再告訴我不遲。」


情況不甚樂觀。


我想這是香港人和內地人的其中一個分別。 在跟親戚朋友的交往中,內地人偏熱心和好客。但很多香港人卻懶惰好靜又怕煩,寧願自己一個人在家裡發臭,也不想應酬,我可是其中的俵俵者。


香港人要面子,明明是自己不願意,卻會巧言令色,說得自己大方體貼,不想人家勞師動眾,希望對方打消念頭。內地人在這方面,單純而率直,面對對方婉拒,會以為你只是不好意思,反而加倍出力堅持到底。


其實舅父舅母一家都是熱情的人,跟媽媽挺親厚。他們一番好意,我很欣賞也很感激。但要勞動到我,就另作別論。


打電話給男友抱怨。他雖然同情,卻也幸災樂禍。


「不是叫你平時都要收拾好嗎?現在臨急抱佛腳,當然討厭。要我來幫忙嗎?」


他嘻皮笑臉的,讓我很火大。他明知我不喜歡人家碰我的東西,還故意在這種時候來嘲笑我。


「吵死人了!給我閉嘴!」我咆哮。


沒辦法,誰讓我家到處是見不得光的東西,有口難言。


星期日當天,媽媽有演出活動,晨早就出門去了,明言吃過晚飯才回來。我看著一屋爛攤子,頭頂開始冒煙。


須臾,表妹傳來短信:「我們要出門了。待會見,拜!」


那邊廂,男友又打電話來攞景贈慶:「我們約了中午啊,你來得及收拾嗎?還是今天別出去了,我來你家幫幫你吧!」


「吵死人了!給我閉嘴!」我咆哮。


有誰來顧念我的感受......


我一鼓作氣,胡亂把沙發的東西抱起來,統統堆到暗處。然後把客人用的枕頭被鋪、牙刷毛巾和拖鞋等找出來放好。把茶几弄整齊一點,騰個空位來放茶壺和杯子。看著,也頗有賓至如歸的感覺嘛。


中午,男友見我尚算準時赴約,笑問,「搞定了啊?」


「託福。」


男友是個很有責任感的人。幾小時後,他看看手錶,說,「他們應該差不多到了吧?有沒有給你打電話?」


我看一看手機,果然。


表妹給我發短信:「我們已經過了關,現在先去逛逛商場。拜!」


我:「兩個小時後我就會在家。你們安心去出力推動香港經濟吧。」
我嘆氣,跟男友說,「現在怎麼辦?」


男友嘻嘻笑,「還可以怎辦?再逛一會兒,你就要回去待命囉。」


我瞪著他,「你不單一點也不同情我,還在落井下石。」


他無辜地說,「怎麼又是我的錯了?我這是想搞搞氣氛,讓你輕鬆點嘛。」


時間關係,長話短說。在溝通不良的情況下,我在車站餵了一輪蚊子後,終於接到貴賓。


「沒有買東西嗎?」我看他們兩手空空的。


「到處都在打折,害我舉棋不定。」表妹說。


「有沒有搞錯啊。已經不住酒店,竟然還不購物。那你千里迢迢跑來這裡幹嗎?真是一點價值都沒有的旅客。」我說。


「起碼我有坐公車啊!還有,平時你都在家裡吃,現在我們來了,上館子都算是額外消費了吧?」她得意地說。


「我是本地居民,消我的費不算。」我哼一聲。


「對館子來說,都是錢,沒分別。」她嘻嘻笑。


她們長途跋涉的,一早就餓了。飯菜端上來,狂風掃落葉。她們平時也吃得多,奇怪的是一家人都像是胃裡有個黑洞,完全胖不起來。世界真不公平。


回到家裡,媽媽也剛好回來。這下可好,我這親善大使終於可以卸任了。


我抱著電腦,躲在睡房裡奮戰。其餘閒雜人等在客廳聊天。


我親身證實,真人現場對話的聲量,比起微信視訊,有過之,無不及。


好不容易,終於等到眾人上床睡覺。我本來還想努力多一會,但最終敵不住睡意,被逼投降。


我家的沙發是沙發床。是當年放在公司裡,給阿弟睡覺的。後來公司關閉,阿弟敗走。我捨不得這張滿載回憶的沙發床,不惜把家裡的皮沙發丟了,騰出位置來放置它。

我好久沒睡在它上面了。媽媽背對著我,扯著鼻鼾睡得正香。我看著她的背,想起當年阿弟的睡相。


剛才明明很睏,但這刻瞪著天花板,卻沒法睡得著。



[ 本帖最後由 fork 於 2019-10-13 05:05 PM 編輯 ]

九十三)有朋自遠方來,不甚樂乎(下)


假期最後一天,我們家一早約好要去燒烤。黑洞星人到訪,也就得算上他們一份。


表妹說,「吓?燒烤?我沒有帶衣服替換啊。就只有身上穿的白色裙和睡衣。」


我氣結,「哪有人去留宿不帶衣服替換啊?你是昨天才出世嗎?氣死我了!就穿你那菠蘿睡衣去好了!」


表妹說,「如果你不怕我丟你的臉的話,我是沒所謂啦。」


我只好翻出一件卡其色短䄂上衣和牛仔短褲給她。她居然夠膽說,「好像不太合襯。」


「沒帶替換衣服和腦袋的人,沒資格討論衣著品味。」我說,「要不穿菠蘿裝,反正我已經豁出去了。」


人要面樹要皮,她當然不敢穿菠蘿裝外出。


一輛車子裝不下全村人。哥哥先把我和姐姐兩個中堅分子,載到離家不遠的郊野公園找燒烤爐。然後再回頭去接其餘人等。


在此忠告各位,公眾假期最後一天,最正確而英明的決定,肯定是留在家裡沒錯。


還未到中午,郊野公園已經逼爆了。樹蔭下的好位置,一早全被佔去。剩下來的,都是些烈日當空下曝曬的位置,跟刑場沒兩樣。


最後,總算找了一個旁邊有棵小樹的燒烤爐,聊勝於無。


之前我跟行山之友YY,在山上看見幾個外國家庭在野餐。YY說,「你看人家多麼簡單舒服。」


我笑,「我知道你想說什麼。跟山下郊野公園的火熱燒烤,落差很大吧。」


她說,「可不是。不過這是文化差異,中國人始終愛熱食。」


但在烈日下燒烤,未免真的太熱了。我見有些聰明人,把露營用的遮陽帆綁在樹上。我跟大伙說,「我們也得把這塊東東弄回來下次用。」心下卻暗想,如果把小女奴剝光綁在樹上,可行否?


我家燒烤較傳統,停留在香腸雞翼水平。我到處遛達,看見人家又虎蝦又羊架又烤菠蘿的,甚豐富。


不過食物是其次,玩得高興就好。我跟表妹連環自拍,讓她發給她爸爸炫耀一下。內地不流行燒烤,這比較是香港的玩意兒。


上厠所時,看見一班六至七個約八歲左右的孩子,正拿著一條很長的手指粗的繩,圍著一個約五十歲的大叔在打轉。


「喂,他們怎麼想綁著我了?」大叔笑著向旁邊的朋友求救。


其中一個說,「可能平時在家裡,看老爸老媽搞這套看多了,現在有樣學樣!」


大家聽了哈哈笑。我莞爾。


乾煎熱烘了幾小時後,我們盡興而去。不過有人歸故里,有人趕科場。


有位仁兄,一個人佔著燒烤爐等朋友到來。像他那樣做的人不只他一個,但像他那樣子的人卻真的只有他一個。


他低著頭,並非在玩手機,卻是在玩扭計骰。他的頭刮得乾淨,但在頂端紮了一條及肩的馬尾,燈神造型。大熱天時,三十度的高溫,還未計周遭幾十個火爐,他居然穿著黑西裝白襯衣加皮鞋全套。


「好詭異......」我俏俏跟姐姐說。


「來燒烤還搞什麼造型?」她說。


「可能是扭計骰學會的聯誼活動。」我說。


回到家裡,舅母和表妹也差不多要啟程回去了。


「謝謝你們款待。」舅母說。


「不客氣,有空再來玩啊。」媽媽說。


「你們有空也來我們家玩吧。」表妹說。


「算了吧,那麼遠。還是你們來好了。」我說。

九十四)朋友再見


跟小女奴聊天:「想去老人院探望老朋友,但又想呆在家裡,感覺好懶惰...... 」


小女奴想也不想便說:「主人快去探望老朋友。老人家年紀大,不去會後悔。其他事情,晚點做死不了。」


說話口吻真像我,且言之有理。 先打電話去老人院。


老大教我,去老人院和去醫院,都先得打電話過去,以免撲空。


職員接聽,「林先生過身了,你不知道嗎?」


「吓?」


「上個月過身了。你多久沒來看他了?」對方說。


我很少有啞口無言的時候,但我這時是真的啞了。


我太震驚,連忙給媽媽打電話。但她跟平時一樣,響了很久都沒有接聽。我開始毛懆,一面哭,一面不停撥電話,非要打到她接聽不可。


打了十次,我放棄。發短信給男友和老大,然後一個人坐著哭。


「你多久沒來看他了?」


職員的這句說話,不斷在我腦裡重播。我從未試過像這一刻覺得那麼愧疚。


不一會,男友打電話給我。


「 就在上個月我剛開始生病,他就走了。我們最後一次探望他是在醫院,職員說他沒能活著出院。」我嗚咽著說,「他家裡的人太過份了!明知林先生跟朋友們那麼要好,竟然完全不通知大家!」


男友認識林先生。那時林先生說要看我的男朋友,我們就四個人一起喝茶:媽媽、我、男友和林先生。我們在他家附近的酒店喝茶,他最喜歡吃那裡的蝦餃和蝦腸。


「還有機會去瞻仰遺容嗎?」男友說。


「大概沒機會了,都快要兩個月前的事了。」我鬱悶地說。


「那也是沒有辦法的事。」他說。


把男友放回去工作,我坐回電腦桌前。


我:「沒了,以後都不必去了。我的朋友已經死了。」


小女奴:「 怎麼這樣!主人,很對不起......」


我:  「他走的那天,我剛剛開始生病,所以一直不敢去看他。我一直病了幾乎一個月,才完全康復。然後我忙,又懶惰......                  


他的家人很過份。明知他很喜歡我媽媽他們一班朋友,但卻完全沒有通知他們。


他是個不愛麻煩人的老人家。他說死了,就把他的骨灰撒到海上,乾手淨腳,不麻煩任何人。他都做到這樣了,為什麼他的家人都不對他好?


他的家人很奇怪。我和媽媽跟他很熟,就常常以為我們要佔老人家便宜。其實他的錢一早已分了給孩子們,再也沒錢了。」
                       
小女奴:「主人,主人不必自責。他不會怪您,他知道您們的心意的。我一直相信,相識是緣分,他了解您們都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事忙碌,他知道您們的心有他。主人生病 ,不想傳染他才無去探望。」


我:「 其實他們對自己爸爸很刻薄,錢不給,連副假牙也不讓他換。我看不過,經常叫他向家人爭取,所以他們更討厭我了。」


小女奴:「不要怪他們,多疑的人就是這樣,至少您關心的是他,他離開世界之前,遇上了您,感受到愛,他知道的。                  


他的家人重視利益,也怕被搶走金錢,才會這樣子。」


我:「我去探望他,總帶著電腦去放粵劇給他看,因為他什麼都不愛,不看電視報紙,獨看戲曲。我去看他,他總是說:『呀,你來就最好了!你來我才有戲曲聽!』」


小女奴:「真是個可愛的老人家,讓人多心疼。」


我:「 他真的很可愛。八十多歲了,但我當他朋友,說話沒上沒下,我媽媽也常常持熟賣熟對他說教。他卻很喜歡跟我們聊天。」


小女奴: 「他老人家有您和您媽媽這樣的好朋友,很幸福。 您們有空去墓前拜拜就好。我了解現在的您很難過,但是不需要自責。您做了很多很多,您為他付出過的,是最親的家人都沒給過他的。                          


我相信他知道自己家人的問題,而主人就算遇到極大的阻礙,也堅持去愛他,探望他。」


我:「我現在真的很後悔,我可以更經常去看他的。我很少有後悔的時候,但我現在真的很後悔。我以前明明可以,但就常常懶惰或想做自己事情。由開始時每個星期,後來隔個星期,再後來一個月兩次,一次。

你剛剛說的很對,不去會後悔,別的事情等一會又不會死。但原來人是真的不能等的,等一等,就這樣死了。」
                       
小女奴:「懶惰是人之常情,重要的是心意。您可有想過,如果那兩三次都沒有您去看他,他會怎樣?」


我:「有一段時間,他頭腦不清楚,以為老人院是黑社會,職員是逼良為娼的壞人,想叫我小心不要上當。他的手提電話被家人拿走了,又盼好久都不見我來,害他很擔心,以為我已經學壞了。後來我去探他,他見我沒事,鬆了口氣,又鄭重其事地叫我小心。那次,我真的很內疚。


讓人等待,真的很差勁。明明可以,卻不做,是最差勁的。」


小女奴:「他明白的。如果沒有您,才是什麼都沒有。主人,您本無責任的。其實,有時想念也是一件好事。他會思念您,那段時間也是幸福的。


最寂寞的,是連等待什麼都不知道。有所等待,也是一種幸福。因為心中有人,有著自己在乎的人。」
                       
我:「我沒有法律上和道德上的責任。但他是我的朋友,我有道義上的責任。」
                       
小女奴:「凡事兩面看,主人 。也許如果您天天都探望他,也未必好事。也許他有時有脆弱一面,不想被主人看到,剛巧您又探望了,他會很難堪 。」
                     
我:「他健康還好時,很要面子。後來自己行動不便,沒法子了,也唯有無奈接受什麼事都沒有私隱,只能靠人幫忙的事實。」


小女奴:「可不是?要面子的人終究要面子,他會需要時間獨處,如果天天探望他,他無時間露出脆弱一面,抒發情緒,整天要跟著您笑,這會很辛苦呀。」


其實小女奴所說的,我全沒有聽進去。以上內容,純粹直接複製和貼上。


在某方面,我是個很冷淡的人。我從不說「不要傷心,節哀順變」這種不如不說的廢話。去朋友的喪禮,我只流淚,不說話。反之,我亦不愛聽。


人死了,根本什麼話都是多餘。


這方面,老大跟我持相同意見。百忙中,他抽空回覆我的短信:「真傷感。不過人始終還是要走的。」


「他的喪禮應該已經完了。他家人竟然不讓朋友見最後一面。」我說,「我知道他們想把事情簡化,但也未免太過了。」


老大:「沒什麼好生氣。反正你什麼也做不了。」


我:「是的,反正什麼也做不了。」


那邊廂,小女奴迄自說,「相信我吧,夢中會相見。」


我:「我不相信這套。人死了,就沒了。」


小女奴不服氣:「您又怎知道他感受不到?死了後的事情,誰能知道?」


我:「我的靈感應朋友說,我不會看到鬼。你忘了?」


小女奴:「看不見,不代表不存在,不代表死後沒有心靈感恩。誰知道?                  


也許他現在在看著您呢。誰知道?                       


也許靈魂能看穿一切,誰知道?」


「我發誓,一定不會送我媽媽去老人院。」我嘆氣,「不過如果我做了獨居老人,希望你還未死,會來看我吧。」


小女奴:「主人不必擔心。小奴很健康,一定會照顧父母和主人的。」


我:「那你要努力唸書,務求將來高薪厚職。還得嫁個有錢人,好確保眾人衣食無憂。我們將來的退休生活,都著落在你身上了,你責任重大。」


晚上媽媽外出回來,我把事情告知她,她轉告朋友們。其中一個跟林先生的女兒有聯絡,本來是希望她去打聽林先生後事如何。誰知她卻說,「哦。你們有消息就通知我們吧。」


所謂人走茶涼。但我不知道是不是老人年紀大,對白事已無感覺。原來我還不是最冷淡的人。


不得已,我給林先生家人發短信:「您好,我今天剛獲悉林先生過身了。恕我唐突,但請問會有機會瞻仰遺容嗎?」


以對方那麼討厭我,我其實不期望會有答覆。但都最後一次了,雙方以後都不會再有任何交集,何妨。


一個小時後,對方回應:「是上月的事情,已經辦妥完畢。謝謝你的心意。」


我:「明白了。謝謝告之,打擾了。」


林先生喜歡吃蕃薯和芋頭、他家附近酒店的蝦餃和蝦腸,還有鳯爪、燒腩仔,和「唐記包點」的蒸鳯爪排骨飯。

在家裡他喝普洱,但在茶樓卻喝龍井。「沒那麼悶。」他說。


他以前還看書看報紙。後來眼睛不好,只開收音機。


他最愛聽我媽媽唱粵曲,是她的頭號粉絲。「你媽咪,聲靚,賣相又好。」他豎起手指頭說。


他人很好很豪爽。茶樓侍應知客每次有糭券月餅券,都知道要向誰推銷。他派的紅封包都是特大的,人人有份。


他總是認不到人。每次我在街上碰到他,他都認不出我是誰。我堅持每次都自我介紹一次,他終於開始認得我,指著我說,「我知,你是你媽咪的女兒嘛!我認得。」


他生日,我和媽媽一定跟他吃晚飯。他最喜歡吃火鍋,他的生日飯,多數都在我家樓下的大家樂打邊爐。有一年,我別出心栽,在外面訂了枱吃泰國菜。他高興極了,說是第一次吃,味道很合口胃,下次還要來。


枱面的小櫃裡,有原本我只是替他拿去送修,修好後他卻送了給我的Mont Blanc 墨水筆。他說,「你是記者,又是作家。這個給你就對了。」


林先生,謝謝您。一路好走,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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