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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劉金發作品 於 2010-11-28 19:26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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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1點,香港高等法院。
我站在被告席上,靜聽法官的宣判‥‥‥
法官的判詞,沒有甚麼好笑的,但我聽完之後卻笑了。
宣判後,我從犯人欄放出來‥‥‥
兩名庭警在我雙手上扣上手銬,我被押走‥‥‥
我低下頭,沒有勇氣望我的太太Vivian‥‥‥
離婚吧!
Vivian!
我不會怪妳的,畢竟妳己給了我這麼多的機會,而我一直都沒有好好珍惜,一次又一次的令妳失望‥‥‥
我想起『東野圭吾』的一部叫『信』的作品,一個哥哥為了弟弟入大學的費用,鋌而走險打刧,結果殺了人被捕!
背負殺人犯弟弟的名義,弟弟受到身邊的人的歧視,不但讀大學的夢想破滅了,連找工作也困難,親屬職業那一行,只要填上哥哥是殺人犯正在蹲監牢,便沒有回音。把哥哥是殺人犯的事隱瞞著,找到了工作,但當時事件被揭發了,老闆一知到是殺人犯的弟弟便立即變臉,被調到倉庫裏做搬運工作!女朋友的父親跪在他面前蓋頭,希望他離開他女兒!‥‥‥
Vivian!
背負『迷姦犯』妻子的名義也不好受!妳所教的學生有些很『倒蛋』,只要他們說一句『迷姦犯的老婆』來了,便會傷透妳的心。
這是否代表 劉兄可以跟 敏佳 :smile_o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