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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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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墮胎

墮胎
並非鼓勵墮胎,只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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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定義/撮要
  墮胎可定義為:在胎兒具有可存活性以前自發地或誘發地終止妊娠。墮胎常用的方法包括「強力的吸取」、「刮宮法」、「鹽水淹沒」等,每一種方法都帶有危險性,會嚴重影響母親的身心靈。誘發性的墮胎又可分為治療性和非治療性兩種,在歷史上,無論是醫學實踐或是倫理學,母親總被認為比胎兒更重要,故此,引產救母是長期傳統。治療性墮胎是合法的,醫生不會因在醫院給生命危險的孕婦引產而被起訴;而非治療性墮胎則被認為是非法的。
  由於墮胎不單止牽涉孕婦的身心健康和自決權益,也涉及胎兒的生死問題,故此,墮胎是一個倫理道德的問題。方間對墮胎的討論焦點在於胚胎是否「人」的問題,倘若胎兒是人的話,胎墮就等同於殺人;反之,如果胎兒不是人的話,女性就有自己的自決權益和私生活權益,她有權終止她的懷孕狀態,墮胎就只不過是割除一團肌肉或細胞組織而已,根本與倫理風牛馬不相及。
II. 事實資料
  究竟胎兒是算得上是「人」嗎?人的生命究竟始於何時呢?關於這個問題,至少有六個不同的看法:
卵細胞受精後;
結合體成功植上子宮壁後,
胚胎略具人形,有固定的心跳和腦電波;
母親感到胎動後;
胚胎移出母體後仍能養活時;
嬰孩出生後。
  卵細胞從卵巢排出後的存活時間為 24 小時,精子必須首先經過化學變化,獲得能育力,才能推入卵細胞,使卵子受精,受精卵稱為合子,合子以倍數的方式進行細胞分裂。6-7 天後,受精卵植入子宮,妊娠第二週合子成為胚胎,3-4 週後心臟泵血,5-6 週後呈現器官,第 8 週出現腦電波,手指和腳趾可以辨認,胚胎改稱為胎兒。12-16 週出現胎動,16-20 週可聽到心跳,20-40 週則體積增長,20-28 週成為「可存活」的胎兒,40 週則可分娩。
  從卵細胞一直發展到胎兒,整個的階段讓我們發現胎兒並非純綷是一堆組織而已,它們雖然在外表上和內在的構造上有極大的差別,但卻同屬一個生命的發展階段,事實上,當受精卵在母體中受精後,一個人的生命即已開始。從受精卵到嬰孩,以至成年人的發展是延綿不絕、循序漸進的,盡管各個階段在生理上有別,但這些差別於道德上是不相干的。
  由於胎兒的本體論問題甚受爭議,墮胎的合法性也成為具爭議的問題,但一般來說,墮胎的原因可歸納為以下幾種:
如果讓胎兒正常發育並且分娩,母親的生命會受到威脅;
如果妊娠繼續,母親的身心健康會受到嚴重損害;
妊娠很可能或肯定產生一個有嚴重缺陷的嬰兒;
妊娠是強姦或亂倫的結果;
母親未婚先孕,感到恥辱;
已有兒女,再生一個孩子對家庭是不可忍受的經濟負擔;
再增加一個孩子妨礙母親、雙親或家庭幸福;
婦女或夫婦有很強的事業心,不願意有孩子;
由於人口爆炸,為控制生育,少要或不要孩子。
III. 有關的徵引
  在墮胎的問題上有兩個極端:保守派和自由派。極端的保守派反對任何形式、任何階段的墮胎,他們認為胎兒就是人,具有與成人一樣的權利,因此,一切形式的墮胎都是不道德的。而較溫和的保守派則允許治療性的墮胎,他們認為雖然胎兒從懷孕開始就是人,具有與成人一樣的權利,但他的權利卻不會高於母親的權。發揮這個立場最淋漓盡至的是羅馬天主教廷,它允許兩種情況的墮胎,包括了:一、子宮外孕——當胚胎在輸卵管著床時;二、子宮瘤——當我們可以「預知」胎兒將會死亡,而非「蓄意」使其死亡。
  極端的自由派則走向另一極端,他們認為胎兒在道德上的地位和盲腸沒有兩樣,故此,婦女進行墮胎在道德上是允許的,在必要的時候,隨時都可以實施墮胎。全國婦女組織和許多女性運動者認為,婦女有絕對的權利處置自己的身體,而胎兒只是她身體的附屬物,她就可以做必要的事情使它脫離她的身體,包括使它死亡。較溫和的自由派則認為胚胎沒有完全的生存權,但是它有成為人的潛力,因此也應該有某些權利,於是墮胎只在在妊娠的早期進行,或是當胎兒可能會有嚴重殘障的情形,或是當懷孕會威脅母親的健康或生命時。
  在《猶太聖法經傳》中,胎兒被認為是「母親的一部份」,不是獨立的個體,嬰兒出生的第一天就是人,而胎兒卻不是人。早期的教會受《舊約》的影響,不認為胎兒是人,聖經中說:「如果有人因打架而撞傷了孕婦,以致孕婦喪失胎兒,但沒有其他傷害,那人必須賠償;賠款數目應由受傷婦人的丈夫提出,而經法官批准決定。如果孕婦本人受傷害,那人就得以命償命」(出廿一 21-23),傷及孕婦生命,要「以命償命」,傷及所懷的胎兒只提到「以眼還眼」。現代的基督教則認為生命是從懷孕那一刻開始的,先知何西阿談到生命的原始是懷孕,成孕、懷胎、生產等都是生命的過程(何九 11),而詩篇的作者在其著作中也有不少談及胎兒是生命的(詩五十一 5;一三九13-16)。既然胎兒是人,而聖經中又強調「不可殺無辜和有義的人」(出廿三 7),故此,墮胎便是不乎合這條命令的了,也就是說,墮胎是上帝所不允許的。
IV. 個人立場總結
  總括而言,筆者認為人的生命是始於卵細胞受精的時刻,受精卵、胚胎、胎兒都是人,具有與成人一樣的權利,是神性不可侵犯的。然而,它們的權利卻不會高於母親的權利,在母親生命受到威脅時,為了挽救孕婦的生命,便只好墮胎。
  在作出有關墮胎的決定時,我們必須把母親的心理和胎兒的生命列入考慮範圍,倘若我們只注視胎兒的道德權益,而漠視其他人的道德權益,則我們必會結論出胎兒的生命權在任何情形下皆是不容剝奪的。筆者認為,在因姦成孕的情況下,胎墮也是可以接納的,當然,如能放嬰孩生下來是再好不過的,但當受害人無法接受這個事實,而胎兒對她心理和將來的幸福構成嚴重影響時,墮胎仍是可接納的。

現時香港有沒有合法的墮胎?  


  在某些情況下,墮胎在香港是合法的。這些情況包括:
兩位醫生同時認為一位婦女懷孕可引致其生理或心理上受到損害,他們同意並 正式簽署同意讓其墮胎。  
証實胎兒很有可能屬嚴重畸型胎兒。
孕婦年齡在16歲以下。
孕婦遭強姦、亂倫導致懷孕。
  
[請留意,合法並不代表墮胎是對的。很多時候,人們都是因為經濟原因或其他原因尋求墮胎,所謂心理上受損害,范圍可以很廣,所以本會認為香港的有關墮胎的法律,是過于寬松而不能保障胎兒的生命。]
  
非法墮胎有沒有危險(例如到內地做墮胎手術)?
首先,進行非法墮胎的人並非合資格的醫生,其手術技巧成疑。有時受環境所限,進行墮胎的地方、用具及過程中消毒的情況並不理想,發炎的機會相應增加,可能影響將來的生育能力。假如進行非法墮胎的妄顧孕婦的安全,在懷孕三至四個月,甚至以上,也替其墮胎,會對孕婦的生命帶來極大的危險。

[ 本帖最後由 beeyeung 於 2005-9-6 10:19 PM 編輯 ]

子 宮 擴 刮 術 Dilatation and Curettage( D& C)

子 宮 擴 刮 術 Dilatation and Curettage( D& C)

子 宮 擴 刮 術 可 分為 診 斷 上 及 治 療 上 用 。 診 斷 性 D& C是 用 來 診 斷 子 宮 內 膜 癌 ( endometrial cancer) 及 子 宮 頸 管 內 癌 ( endocervical cancer) 。 治 療 性 D& C用 於 最 初期 妊 娠 的 不 可 避 免 性 流 產 ( Inevitable Abortion) 、 不 完 全 性 流 產 ( Incomplete Abortion) 、 死 胎 ( Missed Abortion) 、 葡 萄 胎 ( Hydatidiform mole) 、 墮 胎 ( Artificial Abortion) 及 產 後 的 胎 盤 遺 留 導 致 產 後 長 期 出 血 等 , 而 於 生 殖 器 官 急 性 或 惡 急 性發 炎 , 尤 其 是 淋 菌 性 疾 病 時 為 施 行 D& C之 禁 忌 。

手 術 準 備 :

1.         手 術 前 一 天 晚 上 十 二 點 開 始 禁 食 ( 包 括 開 水 ) 至 手 術 結 束 , 神 智 清 醒 後 。

2.         行 手 術 前 , 先 令 病 人 排 尿 , 或 予 以 導 尿 。

3.         內 診 : 以 確 定 子 宮 的 大 小 , 子 宮 後 屈 或 前 傾 的 程度 、 子 宮 的 移 動 性 , 以 及 附 屬 器 官 的 情 形 。

4.         病 人 採 取 腎 背 位 式 ( Dorsal lithotomy position)

5.         消 毒 : 廣 泛 性 消 毒 , 包 括 外 陰 部 及 陰 道 , 並 以 消毒 被 單 附 蓋 。

6.         麻 醉 前 給 藥 : Atropine 0.4cc肌 肉 注 射 。

7.         麻 醉 : 由 靜 脈 注 射 麻 醉 , 並 注 意 病 人 之 心 跳 、 呼吸 及 血 壓 。

手 術 方 法 :

1.         以 固 定 擴 陰 器 使 陰 道 內 子 宮 頸 部 份 清 晰 可 見 。

2.         以 雙 鉤 將 子 宮 項 往 上 往 外 牽 引 , 使 子 宮 項 口 露 出, 並 固 定 子 宮 。

3.         以 子 宮 探 針 探 查 子 宮 底 深 度 。

4.         頸 管 擴 張 : 以 Hegar氏 頸 管 擴張 器 , 由 1號 開 始 , 逐 次 擴 張 子 宮 項 直 到 大 小 適 當 為 止 , 一 般 擴 張 至 九 至 十 二 號 。

5.         子 宮 內 膜 刮 除 : 以 刮 宮器 , 按 子 宮 的 彎 曲 方 向 及 探 針 所 探 出 的 深 度 , 徐 徐 由 子 宮 底 往 外 刮 除 , 並 重 複 各 個 方 向 直 到感 覺 到 粗 糙 的 子 宮 內 膜 面 為 止 , 在 診 斷 性 的 D& C需 得 先 刮 子 宮 頸 , 再括 子 宮 內 膜 , 兩 組 括 出 物 不 可 混 在 一 起 。 在 治 療 性 D& C , 於 妊 娠 初 期 , 可 先 用 胎 盤 鉗 挾破 羊 水 袋 , 羊 水 流 出 後 再 來 胎 盤 , 然 後 再 行 子 宮 內 膜 刮 除 。

6.         取 出 刮 宮 器 及 雙 鉤 , 將 子 宮 頸 及 陰 道 消 毒 及 清 乾淨 後 取 下 固 定 擴 陰 器 、 手 術 即 完 結 。

7.         刮 出 物 必 需 送 病 理 檢 查 , 診 斷 性 D& C之 子 宮 頸 部 份 及 子 宮 內 膜 刮 出 物 需 分 別 裝 福 馬 林 罐 子 內 送 病 理 科 , 早期 妊 娠 之 刮 出 物 得 先 目 測 是 否 有 絨 毛 部 份 。 可 取 部 份 刮 除 物 , 放 入 清 水 中 , 更 易 見 絨 毛 部 份, 若 不 見 絨 毛 部 份 病 理 檢 查 也 無 , 則 得 懷 疑 子 宮 外 孕 之 可 能 性 , 進 一 步 追 蹤 及 治 療 。

8.         術 後 病 人 得 留 在 產 房 休 息 觀 察 直 到 穩 定 為 止 方 可回 家 。



術 後 :

1.         若 術 後 陰 道 有 塞 陰 道 紗 布 者 於 返 家 後 當 日 沐 浴 前自 行 取 出 陰 道 紗 布 。

2.         病 患 於 一 週 內 宜 採 淋 浴 , 勿 陰 道 灌 洗 , 勿 用 棉 條, 勿 行 房 事 、 避 免 粗 重 工 作 及 宜 多 休 息 。

3.         術 後 異 常 現 象 及 合 併 症 : 流 血 、 腹 痛 及 發 燒 。

甲、       流 血 : 正 常 少 量 陰 道 出 血 , 可 能 持 續 二 至 三 天 , 但 若 大 量 出 血 及 流 血 多 日 不 止 , 通 常 是 因 為刮 不 乾 淨 , 有 殘 遺 物 之 故 , 得 再 刮 一 次 才 能 解 決 。 另 一 部 份 是 因 子 宮 頸 裂 傷 , 少 量 淺 部 裂 傷者 可 以 紗 布 強 壓 、 局 部 注 射 收 縮 劑 即 可 止 血 ; 中 等 度 裂 傷 者 需 得 找 裂 傷 處 以 2號 或 3號 羊 腸 線 加 以 結 紮 , 才 可 止 血 ; 深 裂 傷 者 應 立 即 輸 血 麻 醉 , 經 陰 道 由 裂傷 處 切 開 , 將 子 宮 動 脈 加 以 結 紮 後 , 再 將 裂 傷 口 縫 合 。

乙、       腹 痛 : 流 血 較 久 兼 有 腹 痛 , 常 是 不 完 全 刮 除 的 結 果 , 嚴 重 者 可 能 是 子 宮 穿 破 perforation後 腸 管 、 腸 系 膜 或 大 網 膜 被 鉗 傷 , 造 成 大 量 內 出 血 引 起 , 在 進 行 D& C手 術 時 , 使 用 小 號 及 利 銳 的 器 械 較 易 造 成 子 宮 穿 破 , 故 於 手 術 時 , 發 現 所 使 用 之 器械 可 深 入 子 宮 內 比 原 本 探 測 之 深 度 更 深 許 多 時 , 即 得 懷 疑 有 子 宮 穿 破 之 可 能 性 , 需 得 馬 上 停止 手 術 , 給 予 子 宮 收 縮 劑 , 讓 病 人 住 院 休 息 , 注 意 觀 察 即 可 ; 若 有 鉗 傷 腸 管 或 其 他 臟 器 , 則得 馬 上 剖 腹 搶 救 。

丙、       發 燒 : 口 溫 達 38℃ 以 上 , 是 感 染 的 徵 兆 。 若同 時 伴 有 出 血 及 腹 痛 , 則 表 示 未 刮 乾 淨 且 內 容 物 有 發 炎 現 象 , 需 得 用 強 力 的 抗 生 素 。 如 再 一次 D& C時 得 保 守 小 心 。

後 遺 症:

a. 子 宮 內 黏 連 : ( Intrauterine synechiae or Asherman Syndrome) 過 度 子 宮 內 膜 刮 除 後 , 或 於 子 宮內 膜 感 染 下 進 行 D& C常 會 造 成 子 宮 內 黏 連 , 會 引 起 月 經 量 過 少 , 不 孕 症 及 習 慣 性 流 產 。治 療 此 後 遺 症 之 法 即 是 再 進 行 次 D& C, 把 黏 連 之 部 份 刮 掉 , 然 後 裝 入 避 孕 器 , 將 子 宮 腔開 , 並 應 用 大 量 女 性 激 素 ( Estrogen) , 達 60至 90日 。

b. 子 宮 頸 閉 鎖 不 全 ( cervical Incompetence) 在 手 術 中 對 子 宮 頸 造 成 傷 害 而 導 至 後 來 懷 孕 時 出 現 子 宮 項閉 鎖 不 全 , 造 成 在 懷 孕 中 期 的 流 產 。 此 後 遺 症 不 常 出 現 , 但 應 於 施 行 手 術 前 一 併 告 知 病 患 。

墮胎手術後遺症

墮胎手術後遺症

因 為 墮 胎 所 引 發 的 不 孕 症 , 最 常 見 的 原 因 就 是 : 阿 休 曼 症 候 群 ( Asherman's Syndrome )。 這 是 一 種 墮 胎 手 術 後 遺 症 , 因 為 施 術 醫 師 「 刮 」 得 太 厲 害 、 太 徹 底 , 傷 及 子 宮 內 膜 之 基 底 層 , 使 兩 邊 子 宮 壁 相 粘 連 而 使 得 月 經 不 來 或 逆 流 入 骨 盆 腔 , 因 而 導 致 不 是 每 個 月 下 腹 痛 一 次 、 腹 脹 如 飽 , 不 然 就 是 月 經 減 少 , 或 月 經 不 見 了 , 長 期 下 來 就 有 子 宮 內 膜 異 位 症 , 不 孕 症 等 著 妳 了 , 這 就 是 女 主 角 擔 心 之 處 了 。

阿 休 曼 症 群 案 例

這 樣 病 人 多 不 多 ? 還 真 不 少 , 我 有 一 位 比 較 誇 張 的 例 子 , 當 事 人 說 : 「 我 的 月 經 已 二 年 多 沒 來 , 遍 尋 中 醫 、 西 醫 , 連 求 神 明 問 卜 都 沒 效 … … 。 」

我 問 她 是 否 一 年 前 做 過 墮 胎 手 術 , 她 當 下 嚇 了 一 跳 問 我 : 「 你 怎 麼 知 道 的 ? 」 一 副 把 我 當 成 「 相 命 仙 子 」 似 的 , 我 告 訴 她 : 「 妳 得 了 阿 休 曼 症 候 群 , 這 是 一 個 墮 胎 手 術 後 遺 症 」 。

我 進 手 術 房 先 以 3 . 6 m m 軟 式 光 纖 子 宮 鏡 確 認 兼 錄 影 , 只 見 子 宮 腔 內 粘 成 一 片 , 病 人 因 為 不 必 麻 醉 , 她 一 看 電 視 機 上 的 影 像 連 自 己 都 嚇 一 跳 ( 已 是 嚇 第 二 「 跳 」 了 ! ) 。 再 來 我 把 兩 邊 子 宮 壁 粘 連 部 份 剝 離 , 分 開 , 再 放 入 一 個 子 宮 內 避 孕 器 以 防 止 兩 邊 子 宮 壁 度 粘 連 ( 死 灰 復 燃 ? ) , 再 讓 范 女 士 帶 三 個 月 荷 爾 蒙 回 台 北 。

當 她 第 一 次 月 經 來 那 天 , 她 從 台 北 打 電 話 來 道 謝 , 妳 很 難 想 像 妳 視 為 很 煩 人 的 「 大 姨 媽 」 , 在 我 這 位 病 人 可 是 盼 了 二 年 !

墮 胎 完 如 何 自 我 評 估

妳 可 能 會 問 : 做 完 墮 胎 手 術 , 怎 麼 「 自 我 評 估 」 有 沒 有 阿 休 曼 症 候 群 ? 月 經 量 少 到 什 麼 量 少 叫 少 ? 一 般 月 經 以 平 均 三 到 五 天 , 但 也 有 人 少 至 一 天 , 長 到 八 天 , 但 這 都 屬 正 常 。 中 國 女 人 的 月 經 血 量 平 常 約 3 0 c . c . , 但 也 有 人 少 到 一 塊 衛 生 棉 即 「 解 決 」 , 也 有 人 多 到 8 0 c . c . , 這 些 都 是 正 常 範 圍 , 當 然 她 若 有 服 用 避 孕 藥 , 那 麼 月 經 量 就 會 減 少 許 多 。

如 果 曾 做 過 墮 胎 手 術 , 之 後 , 月 經 量 變 得 很 少 , 每 次 月 經 該 來 的 時 候 腹 痛 腹 脹 , 甚 至 完 全 沒 有 月 經 , 可 能 是 已 得 到 阿 休 曼 症 候 群 , 就 該 找 婦 產 科 醫 生 做 軟 式 光 纖 子 宮 鏡 檢 查 看 看 有 無 子 宮 內 粘 連 , 如 果 有 , 簡 單 的 小 手 術 就 可 以 讓 月 經 「 再 度 光 臨 」 , 惟 如 果 放 任 不 管 , 不 是 沒 月 經 就 了 結 , 子 宮 內 膜 異 位 症 ( 經 血 逆 流 ) 及 不 孕 症 ( 阿 休 曼 症 候 群 阻 礙 胚 胎 著 床 ) 正 等 著 呢 !

今天,墮胎在世界各處十分普遍,很多人害怕有了孩子會影響自己的婚姻、事業、名聲、經濟或各種活動而進行墮胎。他們的觀念認為腹裡胎兒只是一個物體(受孕品),並不是人的生命,因而不需要對它負上責任。

胎兒的呼喊

在受孕的那一刻,受精卵已在一個新生命,依靠母體供養和保護,繼續成長。根據統計,九成以上的墮胎是在首十二週前進行。很多人認為十二週的胎兒不過是重一安士、長三時多的人體組織,除去它,就如切去盲腸、扁桃腺,算不得什麼。

可是,生物學家的研究指出,二週成長的胎兒已有了消化系統、血管,三週已有神經系統、泌尿系統和心藏,六週已有骨骼、腦、眼睛,八週已有生殖系統,十週時所有器官均已長成。由十二週到四十週的分別只是在於他的體積,由一安士到六、七磅。胎兒在第十八天時,心臟開始跳動,由第十週開始,他已會吞嚥,有眼球活動,並對痛、觸覺、冷熱、聲音有反應。故此,墮胎時胎兒會有痛的感覺,只是沒法呼叫。



自私的行為

今天,世上龐大的墮胎數字,更加顯出這是末世的日子(一些西方國家有幾近一半胎兒未出生已被消滅)。在唯物主義的影響下,人的價值觀和人格受到扭曲,為免生育兒女會阻礙自己的事業、經濟和享樂,不願盡上父母的本份;又或覺得兒女太多,不能承擔,便將無辜的胎兒殺掉;為了自己方便而剝奪了那未出生者的生存權利,這是最自私的行為。



墮胎後遺症

墮胎帶來的後遺症和併發症,包括有不育、子宮發炎、盆骨感染、宮外孕、小產、早產或婦科疾病,什至流血不止引至死亡。墮胎,不是絕對安全,也非沒有副作用。墮胎,對女生的心理亦造成很大影響,好像是內疚、恐懼、抑鬱,因所做的事而留下一生難以磨滅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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