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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愛滋病帶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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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很勇敢,很積極面對,樂意回答問題,支持樓主!

希望有葯可以治療這病,樓主不要放棄。



樓主 加油
請問一個感染者的陰道分泌物用紙巾抺完  如果手因爆擦而有傷口 用手拎果D紙巾去丟 大唔大機會中招?THX

回覆 94# 的帖子

在德國同志是可以民事結合的, 一樣可以擁有居留權什麼的, 亦受整個歐盟承認

回覆 97# 的帖子

他不是感染者哦...

其實, 開不開心, 日子也要過, 何必難為自己?

回覆 99# 的帖子

多謝你

其實我都解釋唔到自己點解唔鍾意女人, 正如我相信大部份直仔都解釋唔到點解自己唔鍾意男人一樣... 總之就係唔OK啦...

我覺得最緊要河水不犯井水姐... 有D明明係GAY但又娶左個老婆, 純粹只係為左「擺設」, 其實對個女仔黎講非常殘忍... 又有D又走去追D直仔... 結果, 梗係俾人一腳伸開啦... 總之, 不論直仔還是同志們, 自律就好...

其實我開呢個POST一來係想同其他受感染的人打氣, 並防止出現報復心理 (有D人中左招係會專登去惹其他人... 一時睇唔開, 就真係生靈塗炭...), 二來係想宣傳安全性行為, 最後, 是想給大家一個渠道去接著/了解一個HIV +的帶原者, 就是這樣了

回覆 98# 的帖子

呃... 那個是糖尿病而不是HIV吧?!!!

我身邊有位親人亦是愛滋病患 自從得病後常怨天尤人 更經常恐嚇我地要我地全家一齊感染 更試過徒手打爛自己屋企玻璃逼佢媽執,或刻意在飯菜中吐口水..我同佢雖然不是一起住,但全家都好驚佢,團年飯/做節等亦不想佢 佢又發癲話我地歧視..
其實我真係好想知道佢既行為有冇觸犯法例?



引用:
原帖由 chriswongpoz 於 2014-11-27 09:50 PM 發表 查看引用來源其實都係用套姐... 我下年結婚, 呢一年我都有同我未婚夫做, 最緊要用套就OK, 佢知道我有HIV的...
你系邊度結婚?  香港可以比同性結婚架咩?:smile_13:



支持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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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07# 的帖子

香港法例係無傳播性病罪。言而,在英國是有一條罪是在沒有通知對方自己有HIV POSITIVE之下發生的性行為傳播愛滋是嚴重傷人(Grievous Bodily Harm):R v. Dica 2004及 R v. Kozani 2005,即使是有關性行為是在雙方同意之下發生的,但假如被告故意隱瞞有關性病(即明知自己有性病),法庭可能會視受害人的「同意」是無效並指有關性行為是在無法「同意」(no capacity to consent)之下發生的,所受的「傷」就應該算是傷人(在public interest及risk of infection之下考慮)。

英國法庭的判決對香港法院會有相對的影響力,若香港法庭認為可引用亦可能會跟隨有關判決。

而GBH是嚴重傷人,因此是屬於傷人罪,警察照道理是應該可以處理的。

本人並不是律師,因此若未能完滿回答及答案有錯漏,請多多包容或指點錯處。謝謝。

出處: https://hk.knowledge.yahoo.com/q ... n?qid=70140519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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